(這當然不是當天的畫面) |
C由於想要搬到另一個房租較便宜的地方,因此將原本合約尚未到期的租屋以原價$1500轉租給L。L又將房子以$2?00轉租給了K,並再多收了些押金。然而K雖然一直有交錢給L,L卻從未把錢交給C,讓C不斷地替L墊付房租給房東。C由於L一直拖欠著房租,前去租屋敲門,才發現原來現在轉租給了K,而且L將自己家中的家具都給賣了,放了自己的家具,同時K也才發現他吃了L一個大虧。
於是就在月底K要搬走前,K把L約來談判,由於討不到錢只好叫警察,C也被一起找來問話。
美國的警察系統相當有趣,各個州、市之間的警察系統都不一樣,不互相干涉。洛杉磯這邊的警察通常會以相當龐大的數量集合,於是一開始只是三個人的談判,來了一輛警車,過不久來了第二輛,再一陣子又來一輛,就這樣一條雙線道就為三個人塞車了。
警察就這樣將L與C、K隔著好一段距離分開問話(在馬路旁)。在六個警員沒有辦法做出一個解決時,又來了一輛,這次下車的是穿著(有點休閒的)西裝的警探。他們會要求L在十天之內還C、K錢,並聯絡他們。而這整個過程花了約三小時。
後記:一週後C說自己一直沒有接到警察的電話,L當然也沒還錢給C。L還想要C將公寓中他放置的家具搬回,並一直威脅C表示他不敢相信C居然設計他,並揚言要告他,。
後記:一週後C說自己一直沒有接到警察的電話,L當然也沒還錢給C。L還想要C將公寓中他放置的家具搬回,並一直威脅C表示他不敢相信C居然設計他,並揚言要告他,。
簽到
回覆刪除我錯了,你都有看,不要這樣嘛...
刪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