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0月12日 星期六

Monster與各類糖水飲料的聯想




Monster是一種相當盛行的美國運動飲料品牌,台灣很多人喜歡貼他們的貼紙在車上,我不清處為什麼,大概是因為他們贊助很多極限運動,讓他們覺得貼在車上好像就跟極限運動沾上點邊的關係吧?就好像是穿上皮衣、擺出不太搭理人的樣子、唱歌壓低嗓音、音樂加點破音吉他,感覺就好像是搖滾歌手一樣?

與之前說過的海量美式習慣一樣,「寧可過多,不要不滿足」的意識也可以在這個飲料上看到 - 這樣一瓶飲料是兩人份。為什麼不能買一人份?但買一瓶飲料,可是容量是兩人份,感覺好像應該賺到了才是?


我們來看一下營養成分表。一包咖啡用的砂糖大約是3公克(g),這一瓶飲料總共有54公克的糖(Sugar),意思是說喝掉一瓶這樣的飲料之後,會喝下18包砂糖,大約是喝下兩杯加了九包砂糖的咖啡的感覺。再看一下維他命一類的下欄。半瓶的營養素就足以提供一個成人一天100%的需求量,而一杯是200%,也就是說喝下一罐就攝取了正常成人一天需要的兩倍。

當然這或許是危言聳聽,很多人也可能會說反正吃什麼都會至癌,那就什麼都吃,開心就好了。但看下來會令人感到困惑,究竟什麼樣的運動量需要這麼多的養分,而老歪一天喝個兩、三罐我也不會意外,那究竟對身體是怎麼樣的負擔呢?另外,據說其實汽水類、運動飲料類的糖分,應該都差不多是這樣的量...,究竟美國人是怎麼活這麼久的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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